2019-12-09 阅读次数: 2305
有一份养老保险金,每月领取养老金待遇,是不少老人期盼的事情。尽管社保缴费15年退休后,每月领取800~1000元的养老金,在很多人看来可能不高。但是退休以后养老金年年增涨,尤其是对于低收入人群和高龄老人的倾斜照顾,有养老金还是非常稳定的。可是,毕竟有的人了解社保政策比较晚。年轻的时候并不为未来考虑,亦或者并不了解有关参保政策,或者由于其他特殊原因中断了社保,总之缴纳时间晚了。
如果养老保险缴晚了,到达退休以前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有的老人可能听说过,到时候会将个人账户里的钱一次性返还给本人,然后终止保险关系。这些年的保险就白交了。不过这是很早很早以前的老政策了。根据2011年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现在通用的方式是,延迟退休继续缴费,直至满15年。
确实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一系列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要求,职工实现就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主动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保,这就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当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发现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可处以欠缴社会保险费金额1~3倍的罚款,甚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使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也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承担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至于普通劳动者,人社部发2016年132号文件明确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过去确实一些地区为了扩面缴费,专门设置了一些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社保的政策。不过国家政策出台以后,各地有关政策都予以了取消。不过河北、吉林等一些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保险是一年一缴,一旦错过了集中缴费期,会一错一年的。
2020年,社会保险补缴政策会放开吗?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的供养压力不断增大。目前虽然是养老保险的抚养比有2.66:1,但实际参保缴费人员和退休人员之比能有2:1就不错了,国家每年补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万亿以上。大家都知道通过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肯定会增加养老压力,尤其是临近退休人员的补缴。我们补缴的几万元养老金,支撑不了几年的养老待遇发放。而且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去世还有养老金、个人账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等待遇。只要通过补缴方式纳入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压力就会更加严峻。因此,国家放开养老保险补缴的政策可能几乎不存在。
如果缴费不满15年,面临的选择就是延迟退休继续缴费至15年,或者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在60岁时一次性补缴齐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不过待遇比较低一些。
所以,参加养老保险尽量要趁早,如果行动晚了那么只能考虑待遇低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
来源:暖心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