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两类人群核酸检测 临时纳入工伤保险

2020-05-08 阅读次数: 810

  内容提要: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天津日前印发《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天津日前印发《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

  该通知主要适用于两大类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冠状病毒(变异株)抗体测定两项医疗服务项目,仅限于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巩固成果提高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和救治能力的通知》规定诊治人员范围的工伤职工;有创血压监测动脉置管术等14项新冠肺炎诊治医疗服务项目,仅限于按照《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认定工伤的工伤职工。

  其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每人份支付标准为180元,冠状病毒(变异株)抗体测定每人份支付标准为60元,即日起执行,至疫情结束终止;有创血压监测动脉置管术等14项新冠肺炎诊治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标准从每次或每小时195元至3740元不等,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执行,至疫情结束终止。(津云新闻编辑孙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