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这些问题你得知道!

2019-12-20 阅读次数: 3035

问:首套房定义?

          答:长沙公积金中心核查到的名下所有房产信息(含注销记录)均计入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房屋套数,包括购房地和缴存地、征信系统、其他贷款资料等显示的房产信息。

问:公积金贷款资格事项?

          答:贷款要求和材料等均以贷款地管理部前台审核为准。建议用户携带身份证至柜台核实具体需要补充的资料。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产需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购房合同签订一年时间以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百分之20,贷款年限1-5年利率百分之2.75,6-30年利率百分之3.25。

          问:商业转公积金?家庭名下两套商业贷款,一套80平,一套130平,可否将其中一套转成公积金贷款?此前有过提取公积金用作商业贷款还款,是否会有影响 2、如果仅用夫妻一方的公积金进行冲抵,另外一方的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

          答:如您符合本中心贷款基本要求,有过商业贷款还贷提取之后需间隔12个月之后申请商转公。放款后,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与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从签订协议后下一期还款开始执行。夫妻双方办理了对冲业务贷款未结清前不得提取。

问:夫妻不同缴存中心,贷款问题?

          本人公积金是在长沙市公积金缴存中心缴存,我老婆公积金是在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请问下我们买房贷款,假设用我的账户办理贷款,也就是说在长沙市公积金中心办理购房贷款,我老婆的省直公积金是否可以同时一起办理月对冲业务,也就是说是否可以同时每个月扣除我俩账户的公积金。答: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省直分中心)直属省政府机关事务局管理,长沙市公积金中心直属市政府,两家公积金中心之间无业务指导关系。省公积金提取政策您需咨询省公积金中心,详情拨打12329转省直热线。如您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本中心贷款要求放款后,借款人可以与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从签订协议后下一期还款开始执行。

           问:公积金补缴?连续在长沙缴纳了24个月公积金,单位在上个月给我公积金账户个人补缴差额,想问一下如果我年后打算买房子,公积金贷款额度会以所有余额计算还是除去补缴差额计算?

          答:单位正常补缴的金额可计入贷款额度。根据《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长金管发〔2017〕10号 )和《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长金管委〔2018〕8号)规定,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借款人家庭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个贷率、账户余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沙住房公积金个贷率96.52%(铁路分中心个贷率为57.64%)。按照目前的个贷率,2019年2月1日起,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计算按照余额的12倍计算(铁路分中心另行计算)。

          问:卖了一套二手房,再买一套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首套房是二手房(70平米)用了公积金贷款,如果卖了后,还完公积金贷款,再买房的话,可以公积金贷款吗?政策是怎样的?

          答:长沙市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无住房注销记录)或有一次住房注销记录,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但单身职工或离异未再婚的购买第二套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