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本月起,谯城区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2019-05-07 阅读次数: 3238

为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活力,按照省统一部署,本月起,降低社保缴费名义费率,稳定缴费方式,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此次调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自5月1日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降至16%(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我区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现有政策将继续执行到2020年4月30日;

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全区上年度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由3396.35元下调至2711.24元。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四、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结合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社保缴费基数等政策措施,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五、继续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六、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确保征收工作有序推进。

据统计,企业、机关养老保险首次大幅度下调,以新调整的最低缴费工资基数2711.24元计算,这次调整将为全区参保企业每年减负约6720万元,切实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 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轻装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