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缓缴的社保费什么时候补缴?

2020-08-28 阅读次数: 1830

  企业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什么时候补缴?

  答:企业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且补缴时间最晚为12月底

  例如:缓缴2020年3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应在9月份补缴;

  缓缴的2020年6月份社会保险费,应在12月份补缴;

  缓缴的2020年7月份及以后的社会保险费,须在12月底完成补缴。

  天津将免征企业的政策实施期限由原来的2020年2月至6月延长执行到12月底,将减征企业的政策实施期限由原来的2020年2月至4月延长执行到6月底,真金白银帮助降低企业成本。